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岳寧大道項目道路及附屬設施、橋梁、涵洞、隧道檢測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情況
(一)項目概況:岳寧大道(岳麓區段)項目采用雙向準六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兼城市快速路標準建設,起點位于高新區界至岳麓區界,經蓮花鎮、雨敞坪鎮,止于岳麓區界至寧鄉界,起點樁號為K3+621.26,終點樁號為K21+068.95,全長17.448km,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兼城市快速干道,設計速度采用80km/h。全線18座橋梁,1座隧道(雙洞),蓋板涵27座及汽車通道18座。為準確掌握養護道路路面及橋涵技術狀況,科學合理安排養護任務和制定維修養護計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現申請對岳寧大道項目全線道路及沿線設施、橋梁、涵洞、隧道進行檢測。
(二)采購需求:
1、檢測內容
岳寧大道2024年度檢測內容主要以下10項指標:1)路面損壞;2)路面行駛質量(平整度);3)路面車轍;4)路面跳車;5)路面抗滑(磨耗);6)路面結構強度;7)橋梁(含涵洞、通道)技術狀況;8)隧道技術狀況; 9)路基技術狀況(含涵洞、邊坡、擋墻等);10)沿線設施技術狀況等指標。
2、檢測工作量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數量 | 備注 |
1 | 路面技術狀況指數PQI | 路面損壞狀況指數PC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2 | 路面行駛質量指數RQ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
3 | 路面車轍深度指數RD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
4 | 路面跳車指數PB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
5 | 路面抗滑(磨耗)指數PW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
6 | 路面結構強度指數PSSI | 17.448*4車道公里 | 1年2次 | |
7 | 橋、涵、隧構造物技術狀況指數BCI | 橋梁外觀病害調查、技術狀況評定 | 18座 | 1年1次 |
8 | 蓋板涵外觀病害調查、技術狀況評定 | 27座 | 1年1次 | |
9 | 通道外觀病害調查、技術狀況評定 | 18個 | 1年1次 | |
10 | 隧道病害檢測及技術狀況評定 | 隧道1座240m*2 | 何家大嶺隧道(雙洞K10+560-K10+800) 1年1次 | |
11 | 路基技術狀況指數SCI | 路基、路肩、邊坡、邊溝等狀況 | 17.448*2車道公里 | 1年1次 |
12 | 沿線設施技術狀況指數TCI | 防護設施及附屬設施 | 17.448*2車道公里 | 1年1次 |
3、檢測服務技術要求
(1)完善安全隱患排查臺賬;
(2)及時做好路基(含涵洞)、沿線設施等調查、質量檢查、試驗檢測等原始記錄、分項評分、評定、匯總等內業檔案,并補充原始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且檔案包含電子版和紙質版;
(3)提交“問題清單”,即提交不達標路段的數據臺賬;
(4)所有檢測的數據要與上級監管部門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并提交對比表;
(5)提交四份總體評價,要求報告真實、客觀、完整、合理;
(6)提交不達標處治方案建議,要求方案可操作、經濟、合理、消隱患;
(7)出具符合規范要求的檢測報告。
4、檢測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公路養護安全作業技術規程》(JTG H30-2009);
(3)《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G H10-2009);
(4)《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 5210-2018);
(5)《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 3450-2019);
(6)《公路路面技術狀況自動化檢測規程》(JTG/T E61-2014);
(7)《公路瀝青路面養護設計規范》(JTG 5421-2018);
(8)《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17);
(9)《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15);
(10)《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G H10—2009);
(11)《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H11—2004);
(12)《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
(13)《公路隧道設計規范 第一冊 土建工程》(JTG 3370.1-2018);
(14)《公路隧道養護技術規范》(JTG H12-2015)
(15)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頒布的相關規范、規程、辦法;
(16)其他有關設計、監控、竣工、檢測等資料。
5、檢測內容及要點
(1)路面技術狀況(PQI)評定:瀝青路面技術狀況評定包括路面損壞、路面平整度、路面車轍、路面跳車、路面磨耗和路面結構強度六項內容。
(2)路面損壞狀況指數(PCI)評定:路面破損采用自動化(道路多功能檢測車)的快速檢測方法,瀝青路面逐車道檢測龜裂、塊狀裂縫、縱向裂縫、橫向裂縫、坑槽、松散、沉陷、車轍、波浪擁抱、泛油、修補等損壞程度。路面破損每10m計算1個統計值并長期保存。
(3)路面行駛質量指數(RQI)評定:路面平整度采用快速檢測設備(道路多功能檢測車)進行檢測,每10m計算1個統計值并長期保存。
(4) 路面車轍深度指數(RDI)評定:路面車轍采用快速檢測設備(道路多功能檢測車)進行檢測,車轍深度每10m計算1個統計值并長期保存。
(5)路面跳車指數(PBI)評定:路面跳車采用快速檢測設備(道路多功能檢測車)進行檢測,每10m計算1個統計值并長期保存。
(6)路面抗滑(磨耗)指數(PWI)評定:路面磨耗采用快速檢測設備進行檢測,每10m計算1個統計值并長期保存。
(7)路面結構強度指數(PSSI)評定:路面彎沉采用快速檢測設備進行檢測,抽檢里程不少于總里程的20%。
6、橋梁技術狀況
6.1外觀檢查方法及要點
6.1.1橋面系
根據《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要求對橋梁橋面系進行外觀檢測。橋面系包括橋面鋪裝、橋頭搭板、伸縮裝置、排水系統、人行道、欄桿或者護欄等。
(1)橋面鋪裝及橋頭搭板檢測要點:橋面鋪裝層縱、橫坡是否順適,有無嚴重的裂縫(龜裂、縱橫裂縫)、坑槽、波浪、橋頭跳車、防水層漏水。
(2)伸縮縫檢測要點:伸縮縫是否有異常變形、破損、脫落、漏水,是否與結構縫位置對應,是否存在明顯的跳車。
(3)人行道構件、欄桿、護欄檢測要點:人行道構件、欄桿、護欄有無撞壞、斷裂、錯位、缺件、剝落、銹蝕等。
(4)橋面排水系統檢測要點:橋面排水是否順暢,泄水管是否完好、暢通,橋頭排水溝功能是否完好,錐坡有無沖蝕、塌陷。對橋面系的典型病害采用數碼相機逐一進行影像資料的采集,記錄病害位置及損壞程度,重要病害在現場作出標記。
6.1.2上部結構
根據《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要求對橋梁上部結構進行外觀檢測。輔助以數碼相機拍照和鋼尺測量病害位置及尺寸。
上部結構包括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橫梁、橫向聯系、主節點、掛梁、連接件等。
檢測要點:梁端頭、底面是否損壞,梁是否有伸縮空間,箱型梁內是否有積水,通風是否良好。混凝土有無裂縫、滲水、表面風化、剝落、露筋和鋼筋銹蝕,有無堿集料反應引起的整體龜裂現象,混凝土表面有無嚴重碳化。預應力鋼束錨固區段混凝土有無開裂,沿預應力筋的混凝土表面有無縱向裂縫。梁(板)式結構的跨中、支點及變截面處,混凝土是否開裂、缺損和出現鋼筋銹蝕。
6.1.3下部結構
根據《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要求對橋梁下部結構進行外觀檢測。該項檢查以采用肉眼觀察,輔助以數碼相機拍照和鋼尺測量病害位置及尺寸。下部結構包括支座、蓋梁、墩身、臺帽、臺身、基礎、擋土墻、護坡及河床沖刷情況等。檢測要點:墩臺及基礎是否滑動、下沉或凍拔主要應觀測基礎周圍地表是否發生規則的裂縫、沉陷等綜合判斷。臺背填土有無沉降或擠壓隆起。混凝土墩臺及帽梁有無風化、開裂、剝落、露筋等。石砌墩臺有無砌塊斷裂、通縫脫開、變形,砌體泄水孔是否堵塞,防水層是否損壞。墩臺頂面是否清潔,伸縮縫處是否漏水。基礎下是否發生不許可的沖刷或淘空現象,擴大基礎的地基有無侵蝕。樁基礎頂段在水位漲落、干濕交替變化處有無沖刷磨損、頸縮、露筋,有無環狀凍裂,是否受到污水、咸水或生物的腐蝕。
(3)支座檢測要點:支座組件是否完好、清潔,有無斷裂、錯位、脫空。活動支座是否靈活,實際位移量是否正常,固定支座的錨銷是否完好。支承墊石是否有裂縫。橡膠支座是否老化、開裂,有無過大的剪切變形或壓縮變形,各夾層鋼板之間的橡膠層外凸是否均勻。四氟滑板支座是否臟污、老化,四氟乙烯板是否完好,橡膠塊是否滑出鋼板。
盆式橡膠支座的固定螺栓是否剪斷,螺母是否松動,鋼盆外露部分是否銹蝕,防塵罩是否完好。逐個支座進行檢查、編號、記錄、分析統計。
6.1.4裂縫檢查
根據根據《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要求對橋梁裂縫進行檢測。橋梁檢查中發現混凝土裂縫時,均應在現場用油漆、油性筆或粉筆等將其范圍及日期標記清楚。對橋梁的混凝土構件進行全面的檢查,重點調查各受力部位,并對發現的裂縫進行檢測和記錄,結構或構件裂縫的檢測,
7、隧道技術狀況
7.1隧道常規定期檢測內容
1)洞口及過渡段檢測主要檢測內容:
①邊(仰)坡有無危石、積水、積雪;洞口有無掛冰;邊溝有無淤塞;構造物有無、開裂、傾斜、沉陷等。
②山體有無滑坡、巖石有無崩塌的征兆;邊坡、碎落臺、護坡道等有無缺口、沖溝、潛流涌水、沉陷、塌落等。
③護坡、擋土墻有無裂縫、斷縫、傾斜、鼓肚、滑動、下沉或表面風化、泄水孔堵塞、墻后積水、周圍地基錯臺、空隙等。
④過渡段結構有無結構變形、破損、開裂、結構老化等。
2)洞門檢測主要檢測內容:
①墻身有無開裂、裂縫,滲漏、水(掛冰);
②襯砌有無起層、剝落;
③結構有無傾斜、沉陷、斷裂、錯臺、起層、剝落;
④混凝土鋼筋有無外露、銹蝕。
3)襯砌主要檢測內容:
襯砌有無裂縫、剝落;隧道襯砌裂縫按形態大致可以分為:縱向裂縫、環向裂縫、斜向裂縫、網狀裂縫等,對襯砌裂縫的位置、分布狀態進行描述,根據隧道相關規范進行等級評定,分析判斷裂縫性質和對結構的影響。并提出合理的整治建議。襯砌裂縫檢測包括:裂縫位置、走向、長度、寬度、深度、形態等。(施工縫)滲漏、滲水析白、鈣化。
4)路面主要檢測內容:
①落物,油污;滯水或結冰;路面拱起,坑洞,開裂,錯臺等。
②對路面上有塌(散)落物、油污、滯水、結冰或堆冰、路面有拱起、沉陷、錯臺、開裂等進行觀測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5)排水設施主要檢測內容:
①破損,堵塞,積水,結冰
②對結構破損,中央窨井蓋、邊溝蓋板缺損,溝管開裂,泥水排水溝(管)、積水井等淤積堵塞、沉沙、滯水、結冰等病害的位置和規模進行詳細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6)檢修道主要檢測內容:
①道路有無毀壞;蓋板有無缺損;欄桿有無變形、銹蝕、破損等。
②對道路毀壞;蓋板缺損;欄桿變形、銹蝕、破損等病害的位置和規模進行詳細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7)內裝主要檢測內容:
①臟污,變形,破損
②對表面臟污、缺損;裝飾變形、破損等病害的位置和規模進行詳細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8)吊頂及預埋件主要檢測內容:
①臟污,變形,破損
②對表面臟污、缺損;裝飾變形、破損等病害的位置和規模進行詳細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9)斜(豎)井 主要檢測內容:
①井內是否有損傷通風實施或影響通風效果的異物、排水設施是否完好
②水溝(管)是否通暢;井內的檢查通道或設施是否銹蝕或損壞等。
10)交通標志及標線、輪廓線主要檢測內容:
①臟污,變形,破損
②對表面臟污、缺損;裝飾變形、破損等病害的位置和規模進行詳細記錄,對典型病害處進行拍攝記錄。
11)隧道結構外側頂部檢查主要檢測內容:頂部覆蓋物現狀調查,頂部綠化種植及結構覆土是否符合設計及安全規范要求、是否存在違規建筑物及其他影響頂部結構的行為。
(三)檢測成果
1、路面使用性能評價;
2、路基狀況檢測評價;
3、沿線設施狀況評價;
4、橋隧技術狀況檢測評價;
5、公路技術狀況綜合評價;
6、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檢測結論及養護維修建議。
(四)招標控制價:總費用為340680元/年(含稅6%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服務期限:簽訂合同后,30日內前完成路面檢測1次,出具符合規范要求的專業檢測報告;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路面及附屬設施、橋梁、涵洞、隧道檢測1次,出具符合規范要求的專業檢測報告。開工時間以發包人下達通知日期起算。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招標,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有效期內)。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甲級試驗檢測資質或橋梁隧道工程專項資質,同時具備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橋梁隧道檢測項目計量認證證書(CMA)且在有效期內。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類似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2 個月內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橋梁隧道檢測相關業績。業績證明資料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有效時間以合同中甲方簽署的日期為準或合同簽訂時間(日期)為準;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如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需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
3、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本公告第三條規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確定邀請供應商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含)單位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2、采購人也可選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運營供應商黑名單,6-12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12-36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六、公告期限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湘江集團大廈27樓
責編:許荃荃
來源:湘江集團
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環湖路1177號金茂廣場南塔湘江集團大廈
電話: 86-731-818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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